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使用的部位
发布日期:2020-05-12 作者: 点击: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直接砌筑在楼面、地面上。关于厕浴间、露台、外阳台以及设置在外墙面的空调机承托板与砌体接触部位等常常受干湿替换效果的墙体根部,宜浇筑宽度同墙厚、高度不小于0.2m的C20素混凝土墙垫;关于其它墙体,宜用蒸压灰砂砖在其根部砌筑高度不小于0.2m的墙垫。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运用在下列部位:
1、修建物±0.000以下(地下室的室内填充墙在外)部位;
2、长期浸水或常常干湿替换的部位;
3、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砌体表面常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5、屋面女儿墙。
别的,当砂加气砌块用做修建主体资料时,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契合GB6566-2010《修建资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当修建主体资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时,其产销与运用范围不受约束。对空心率大于25%的修建主体资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时,其产销与运用范围不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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